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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个人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的公告
2009-11-01 00:00:00 湘江滩声 字号:

根据《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扶持市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永政发[2008]17号),经市政府同意,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21日,集中兑付个人购房契税财政补贴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凡在2008年8月31日至2009年8月9日期间,购买了冷水滩区区域内普通住宅并按契税政策规定税率2%缴纳了契税的购房者,请于集中兑付期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件、购房合同、契税完税证及复印件,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契税直征窗口办理领取契税财政补贴手续。

二、集中兑付期后,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凭以上资料,请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每周星期五,到市农税局办理领取契税财政补贴手续。

三、对在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,购买我市冷水滩区区域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(含二手商品住房)的,市政务中心财政契税直征窗口直接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,减征部分视同于财政补贴。

  特此公告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永州市财政局

 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年8月4日

来源:永州市政府门户网

作者:admin

编辑:黄丽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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